外國人帶非洲豬瘟疫區肉品沒繳罰鍰 禁止再次入境
2019/1/4 12:11(1/4 12: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108年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次會議今天召開,針對外籍旅客違規帶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其製品入境被裁處新台幣20萬元,若沒繳清,下次入境須繳清,否則拒絕入境。
「108年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次會議今天召開,會中公布各界關注的外國人帶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其製品入境遭罰20萬元以上,卻未繳交罰鍰,拒絕入境案。今天會中做出以上決議。
農委會防檢局組長徐榮彬進一步說明,如果這名旅客本身第一次入境時被發現有帶疫區的豬肉及其製品,違反防疫規定,在被裁罰後,還是會給予入境,但是離境前沒有繳交罰鍰,下次再來台灣,必須繳清前一次罰鍰,才能入境。(編輯:張芷瑄)1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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