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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虐童刑責 朝野立委提案修法要嚴懲

2019/2/19 13:04(2/19 13: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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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19日電)由於近日酒駕、虐童事件頻傳,朝野立委紛紛提案修法。立法院今天中午召開程序委員會,朝野立委共提出21案酒駕、虐童相關修法提案,全數排入22日立法院會報告事項的議程。

針對酒駕部分,包括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吳志揚、江啟臣、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何欣純等人,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共10案,都是要提高刑罰,嚴懲酒駕行為。

在刑罰方面,有立委提案增加刑期,包括若是因而致人於死,將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也有立委主張,若因酒駕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嚴懲酒駕者等。

至於在虐童方面,則有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林俊憲、葉宜津等人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共11案,盼藉由加重虐童刑責,遏止犯罪。

在刑責方面,有立委提案對於未滿16者,施以凌虐或以他法妨害其身心的健全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政院去年就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將虐童者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將這21案有關酒駕、虐童相關修法提案,全數排入22日立法院會報告事項。(編輯:蘇龍麒)10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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