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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出獄女子潛返北京 官方定調失職官員遭撤職

2020/3/2 16:40(3/2 20: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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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日電)確診武漢肺炎的黃姓女子日前突破封城自武漢出獄潛入北京,引起譁然。中共官方今天公布調查報告,指全案是「失職瀆職導致的嚴重事件」,上至湖北省司法廳長等官員分別遭調查、免職處分。

調查報告提到,服刑期滿但已處於發燒狀態、仍處於隔離期間的黃女,是經其家人「想辦法解決」並協調後,被獄方擅自接送出獄,並依事先約定,在武漢市郊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將黃女交由家人,一路帶往北京。

新華社報導,這份報告共點名處分9人。包括湖北省司法廳長譚先振被立案調查;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長郝愛民、副局長胡承浩、政治部主任張新華、刑罰執行處長李欣被免職並立案調查。

先前已被免職的武漢女子監獄長周裕坤被立案調查;副監獄長郭秋文、刑罰執行科長湯早容被免職並立案調查;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副分局長尹志強被免職並立案調查;至於其他責任人員,則依幹部管理權限交有關單位處理。

根據報告,黃女現年61歲,原是湖北省宣恩縣水利水產局財務股副股長兼出納,2014年2月因貪污罪被判刑10年,但獲得2次共14個月減刑,連同先前在押時間,於今年2月17日服刑期滿。

調查報告指出,黃女服刑的武漢女子監獄舍區有幹警確診為武漢肺炎,導致黃女被列為密切接觸人員,刑滿後須留在獄中觀察。自2月17至21日,黃女共被測量13次體溫,其中2次達37.3度。

報告提到,黃女在隔離期間,再三找獄中幹部警察要求回家。經幹警聯絡,黃女的女兒表示「想辦法解決」。之後,幹警與黃女的家人約定,2月21日上午由監獄將黃女送至武漢北高速公路收費站前,交由家人接走。

幹警2月21日上午向黃女宣達防疫規定,並要求她寫下出獄後居家隔離14天的保證書後,便將她帶出監獄,搭乘警車依約定前往收費站外廣場。同一時間,黃女家人已向收費站執勤幹警「說明來意」。而黃女移交家人時,執勤幹警並未依要求進行查控,將她放行。

綜合報告及先前報導,黃女是由女兒及女兒前夫駕駛北京車牌的自用轎車,於2月21日上午11時30分進入京港澳高速公路,在22日凌晨抵達北京東城區的新怡家園居住。24日,黃女被確診為武漢肺炎。

報告直指,湖北省司法廳「領導不力,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淡薄」;湖北省監獄局「管理不力,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法治意識嚴重缺失」;武漢女子監獄「工作不力,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混亂」;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管控不力,工作態度、紀律作風不實」。

這份由司法部主導,會同中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進行的調查報告強調,這一事件是一起「因失職瀆職導致的嚴重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給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帶來極大隱患」。

報告還提出全國監獄實施中的多項疫情防控措施。其中提到,對戶籍地為北京的刑滿釋放人員,須「無縫對接」監獄所在地安置幫教部門,一律在當地臨時安置至疫情結束,嚴防疫情輸入北京。(編輯:邱國強/繆宗翰)1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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