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殺警案被告再獲交保 嘉院:限制住居並須就醫

2020/5/1 21:22(5/1 21:2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日電)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被告一審無罪,諭知50萬元交保;嘉義地方法院今天晚上重新裁定被告仍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交保後須立即至醫院就診,由醫師評估有無住院治療必要。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法官昨天准予鄭姓被告交保新台幣50萬元裁定,檢方昨天就提起抗告;被告行為時,雖罹患思覺失調症,但他的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未完全喪失,若交保後重新步入社會人群,將會造成人民恐慌、危害社會治安。

嘉義地方法院上午就派專車送抗告書至台南高分院審理,經分案、閱卷及3名法官合議後,結果於傍晚出爐,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表示,案件合議庭3名法官於晚上重新評議,參酌前述裁定內所指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迄今仍未痊癒,且犯罪情節重大,為確保被告具保後,不至於對社會安寧造成危害,再審酌看守所表達被告仍存在精神病狀,須長期接受治療意見,以及精神衛生法對嚴重病人必須強制住院的規範。

洪裕翔指出,裁定被告得以50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外,交保後還須立即到台中榮總嘉義分院就診,由醫師評估有無住院治療必要,若評估無住院必要,應每週一次前往醫療院所精神科就診,由醫師追蹤精神狀況,評估有無傷害他人自己之虞,另應於每3個月一次至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就診。

洪裕翔說,如經醫師診斷有住院治療必要,被告應立即住院治療,不得拒絕。被告於每週還要向嘉義地方法院陳報看診情形。如果上述條件被告有所違反,嘉義地方法院得再執行羈押。

54歲的鄭姓被告去年7月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去年8月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認為被告罹有思覺失調症,昨天宣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編輯:唐聲揚)10905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殺警案精神鑑定醫師沈正哲:秉持所學做判斷
172.30.14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