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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普悠瑪事故妨害公共秩序 NCC不排除開罰

2018/10/22 12:24(10/22 18: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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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22日電)部分廣電媒體為了報導普悠瑪事故,不但跨越警方封鎖線,甚至翻動現場事故物件,NCC今天表示,媒體若因採訪新聞而做出妨害公秩序等行為,不排除依法開罰。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發生嚴重出軌意外,部分廣電媒體在採訪事故現場時,不但跨越封鎖線,甚至翻動未經採證的現場物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今天說,NCC尊重新聞自由,但媒體必須自律。

翁柏宗說,NCC有訂定「重大災難新聞採訪及製播原則」包括:災情報導錯誤時,應立即更正;依據事實做專業理性分析,不得引用及散布不實傳聞或靈異預言,造成民眾恐慌;採訪工作應遵守現場警戒線措施。

翁柏宗表示,NCC並要求業者訂定自律規範,像是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就有訂定新聞自律執行綱要,清楚寫明,媒體應在封鎖線外採訪報導,避免妨礙救援工作進行,且要避免侵入式報導,另外,急診室也屬於警戒範圍,未取得當事人或院方同意,不得進入採訪。

翁柏宗表示,假使廣電媒體報導出現妨礙兒少身心健康或公共秩序等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規範,NCC在收到民眾檢舉後,會針對個案送到節目諮詢委員會認定,若確認違法,可處警告或開罰新台幣2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編輯:陸倩瑤)1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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