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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履約保證上路 收費超過一個月適用

2019/1/2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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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4日電)教育部近期修法建立補習班履約保證機制,要求收費超過1個月的業者須以信託專戶、金融機構履約保證等方式,保障學員權益。

教育部今天發新聞稿指出,多數補習班都採先付款、後服務的「預付型交易」,民國105年發生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補習班無預警歇業,學員想退款卻求助無門,目前仍在訴訟當中。

為了保障補習班學員權益,教育部近期修正「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增列按月繳納及履約保證規範。除了按月收費的業者外,收費超過一個月都必須提供履約保證。

根據教育部規範,業者必須從「信託專戶管理」、「金融機構履約保證」、「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協定」及「履約保證保險」等方案,擇一提供履約保證。

如果業者沒有提供履約保證,教育部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要求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則可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處新台幣3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教育部也提醒民眾在報名、繳費時,應注意書面契約是否有提供履約保證。(編輯:張雅淨)1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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