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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打過期流感疫苗 疾管署即請各地確認銷毀屆期品

2021/11/3 23:03(11/16 11:2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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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3日電)新竹縣一家衛生所日前不慎將已屆有效期2個月的流感疫苗接種在4名幼童身上。疾管署今天晚間表示,4名幼兒健康情形均良好,已立即請各縣市衛生局確認轄區屆期流感疫苗全數完成銷毀。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今天晚間10時半緊急發布新聞稿,說明新竹縣某衛生所發生4名幼兒接種過期流感疫苗一事。疾管署表示,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已於第一時間了解,也與幼兒家長聯繫說明並進行健康情形追蹤關懷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中區指揮官、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感染管制中心副院長黃高彬說,前一個流感季未使用完畢的疫苗,若依照正常流程應回收至衛生局處理掉,直呼「錯打去年剩下的流感疫苗不合理。」

黃高彬說,由於流感疫苗每年選株都不一樣,打到前一個流感季的疫苗保護力一定會受影響,所以遭誤打的民眾才需要在接種後14天再補打一針,確保打到世界衛生組織(WHO)預判今年度流行病毒株的疫苗。

除保護力較差,黃高彬表示,若去年度疫苗變質還可能有害健康,幸好流感疫苗為次單位疫苗,即使過期也不易變質,若接種後30分鐘內,沒有特殊反應,就不用過度擔心。過期流感疫苗仍然可能因保存不好變質,較容易出現的問題是施打部位明顯腫痛、皮膚潰爛。

疾管署說明,經初步調查,該衛生所因將已屆期尚未銷毀的109年度流感疫苗誤認為110年度流感疫苗而接種於該些幼兒,於10月14日當日接種結束後經盤點時發現,衛生所第一時間已連繫幼兒家長說明,及每日健康追蹤關懷連續14天,迄今幼兒健康情形均良好。

另外,疾管署表示,目前已有2名幼兒補接種流感疫苗,其餘2名幼兒已排定接種日,將持續進行追蹤該些幼兒接種反應至少2週,以及主動關切並因應家長需求。

疾管署表示,依規定屆期疫苗應儘速銷毀,倘無法立即銷毀,合約院所應將已屆期疫苗明顯標示並與未屆期疫苗分開存放,避免誤用;接種前,應落實三讀五對。

此外,疾管署也說,為強化疫苗管理,除立即請各縣市衛生局確認轄區屆期流感疫苗已全數完成銷毀,也加強屆期疫苗處理及查核機制,以及如發生接種異常事件追蹤關懷及提供必要協助相關處理流程,維護民眾接種安全。(編輯:陳政偉)1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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