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盼設氣候公民訴訟專章 能源辦:待立院討論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0日電)行政院會預計明天討論氣候法修法草案,環團持續提出希望納入氣候公民訴訟專章訴求。行政院能源辦副執行長林子倫今天表示,現階段有很多版本,最後都會進到立法院討論、決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去年10月21日預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將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納入,並將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認為,環保署多次對外溝通的過程中,對於氣候公民訴訟的納入始終持保留態度;但氣候訴訟已經是世界趨勢,過往在德國、法國、荷蘭等許多國家都已有人民勝訴的案例。
基金會舉例,如荷蘭環境組織Urgenda控告荷蘭政府的氣候訴訟,成功促使荷蘭提出更進步的減量目標,這不僅是全球第一次由法院強制要求政府修正減碳目標的案例,也是一個非政府組織(NGO)協助政府推動氣候變遷政策的經典案例。
基金會強調,氣候公民訴訟並非洪水猛獸,僅是末端人民監督行政作為,並達成政策完整溝通的一種形式,因此在修訂氣候法的這個關鍵時期,更應基於公民監督決策的精神,將氣候公民訴訟納入,才不致錯失機會而落後於各國環境公民參與的進程。
關於氣候公民訴訟的議題,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告訴中央社記者,預計明天「氣候法」草案就會在行政院會討論,現階段本來就有不同的想法,在行政院內討論了一個版本,有一個基本的態度,希望能趕快送到立法院討論、處理,相信在立法院最後還會有綜合的意見,也尊重立法院最後的決定。
林子倫強調,2050年淨零排放是難得的歷史機會,全世界有100多個國家都動起來,這是30年尺度的工程;台灣有氣候法修正,能有政府、民間利害關係人的討論機制,先計畫好再上路,並維持調整的動態。(編輯:張雅淨)1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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