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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苗第4劑16日開打 3類接種對象含長照機構住民

2022/5/14 14:35(5/14 17: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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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COVID-19疫苗追加劑16日起開放接種,接種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圖為新北市醫護人員替民眾接種疫苗。(中央社檔案照片)
第2次COVID-19疫苗追加劑16日起開放接種,接種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圖為新北市醫護人員替民眾接種疫苗。(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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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余曉涵台北14日電)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宣布,5月16日起開放接種第2次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4月底決議開放第2次追加劑,接種時間建議與前一劑間隔5個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由於國內處於COVID-19廣泛社區流行期間,為降低染疫後的中、重症風險,將於5月16日起開放第2次追加劑,也就是俗稱的第4劑疫苗。

陳時中也指出,共有3類對象符合第4劑疫苗接種資格,包括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者。

根據指揮中心規定,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者包括:目前正進行或1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的癌症患者、器官移植患者/幹細胞移植患者、中度/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患者、洗腎患者、HIV陽性患者、目前正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者、過去6個月內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者、其他經醫師評估因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可接種基礎加強劑者。

至於曾經染疫的長者康復後要隔多久再接種第4劑,根據疾管署網站發布的COVID-19疫苗接種期程與注意事項,如於確診前已完成接種基礎劑(2劑),後續追加劑(第3、4劑)建議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至少間隔3個月後再接種。

陳時中說,前述對象不論先前劑次接種廠牌,第4劑疫苗可接種半劑量莫德納疫苗,或全劑量的輝瑞BNT疫苗、高端、Novavax疫苗。

指揮中心也強調,目前地方政府針對65歲以上民眾500元疫苗獎勵,將實施至5月31日,提醒民眾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前,應備妥健保卡或其他可證明身分的證件,也要記得攜帶「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並於接種前評估時,說明過往疫苗接種史,以利醫生評估。(編輯:張芷瑄)1110514

(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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