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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箱老照片》第一本觀光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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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護照科科長張德勳(左)代表外交部,將第一本觀光護照發給吳永川。中央社記者陳漢中攝 68年1月9日
外交部護照科科長張德勳(左)代表外交部,將第一本觀光護照發給吳永川。中央社記者陳漢中攝 68年1月9日

(中央社網站)1979年(民國68年)1月9日:外交部領事事務處正式核發第一本觀光護照給申請出國觀光的吳永川,這本護照編號為 MFA 01049702號,代表政府鬆綁人民出國觀光的第一步。

二戰之後,政府基於國家安全考量、節省外匯、方便管理等因素,未開放人民出國觀光。申請普通護照需有探親、商務、留學等事由,有人會以公務考察,或透過旅行業者違法代辦等方式出國旅遊。

之後因台灣經濟起飛,國民平均所得快速成長,行政院院會於67年11月同意將觀光列為核准出國事由,12月公告國民申請出國觀光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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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16歲到30歲之間的未服兵役役男及後備軍人外,所有國人都能以觀光名義申請出國,但以每年兩次為限,每年出國觀光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且不得前往共產國家。

想看更多觀光護照的照片,立即到中央社影像空間。1140109

獲得第一本觀光護照的吳永川小姐興奮地拿著護照拍照。中央社記者陳漢中攝 68年1月9日
獲得第一本觀光護照的吳永川小姐興奮地拿著護照拍照。中央社記者陳漢中攝 6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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