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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防下一個明珠 赴中年限刪減需許可

2016/9/20 15:46(9/20 16: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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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0日電)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提案修法,為了防止下一個「明珠」,首長赴中年限刪減,應送審查會審查許可。全案今天經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入23日院會報告事項。

這項修法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

李俊俋日前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或涉機密業務人員,離職3年內前往中國須向原服務職機關提申請,「原服務機關、委託機關或受託團體、機構得依其所涉及國家機密及業務性質增減之」,但許多前政府官員循但書巧門,自行將管制年限由3年改為3個月、6個月不等,前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等人都是。

李俊俋指出,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等人員離職3年內,赴中須提出申請,但同時也規定「原服務機關、委託機關或受託團體、機構,得依其所涉及國家機密及業務性質增減之」。

他指出,相關條文設計目的在於部分公務人員因接觸機密有限,所以可以刪減管制年限,以維護個人的基本權利,但今年政黨輪替後,卻發現至少有58名前政府退離職政務人員、直轄市長,刪減赴中管制年限,從3年縮短到3個月至2年不等,已經成為退離職官員的巧門,無異是架空立法意旨。

因此,李俊俋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增訂退離職官員赴中管制年限要刪減時,應經內政部會同國安局、陸委會、法務部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

李俊俋說,相關修法就是為了「防止下一個『明珠』」。10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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