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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正槍砲彈藥草案 雙管齊下嚴懲不法

2020/3/1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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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顧荃台北19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草案,原住民現行依法擁有自製獵槍及其主要組成零件的權益未變。政府從「源頭斷根」到「加重刑罰」雙管齊下,宣示將痛擊不法之徒,嚴查嚴辦。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內政部警政署所提「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草案,將盡速送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依據近5年槍枝犯罪統計數據,持用「改造槍枝」的各類犯罪,所占比率高居9成,已為作案槍枝的最主要來源;又改造槍枝多以市售外型、構造、材質類似真槍的「操作槍」作為基材,再以簡易機具即可改造成具殺傷力的火藥式槍枝。

內政部指出,因「操作槍」不具打擊底火的查禁要件,流通於一般實體店面或網路商城間,成本遠低於制式槍枝,不法分子可輕易購買改造。

再從殺傷力分析,內政部表示,改造槍枝致人死亡案件占87%,遠高出制式槍枝的13%,其危害性無異於制式槍枝,但在罪責上卻適用低於制式槍砲的刑度,形成歹徒最青睞的犯罪工具。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重點在於修正「槍砲」定義,增加「制式或非制式」文字,將所有具殺傷力的各式槍砲,無分非制式與制式的差別,只要會致人於死,刑責均以較重刑度論處;同時修正「模擬槍」定義,刪除「打擊底火」要件,修正為「類似真槍之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對於原住民現行依法擁有自製獵槍及其主要組成零件的權益未變。(編輯:楊凱翔)1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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