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北市:把外籍看護當跑腿案件增加中 雇主恐被罰

2025/9/29 13:4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9日電)北市勞動局今天表示,指派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案件逐年增加,若指派外籍家庭看護工外出代為採買等非照護事務,恐觸犯就業服務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科長陳伯端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市府接獲雇主將外籍家庭看護當成跑腿小幫手,協助家人採買、繳水電費、赴銀行辦事等案件增加中,案件來源有9成以上來自移民署查證屬實轉交,以及勞動部轉北市府查證。

陳伯端提醒雇主,家庭看護的主要工作範圍是「被看護者的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包含協助進食、洗澡、如廁、服藥、簡易復健,以及替被看護人準備餐食、洗衣、打掃起居空間等;若跟主要工作範圍沒有直接關聯的雜務,就屬於「許可外工作內容」。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他進一步說,不管是不是移工自願幫忙採買,或利用休息時間額外幫忙,都足以構成消極指派,雇主「明知或可得而知」默許進行,即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將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他再提醒雇主,如果外籍看護工受雇主請託,幫雇主的家人或朋友處理私人事務,例如幫忙朋友家中打掃、或幫忙親友營業店家外出送物等,若跟原本聘僱目的無關,雇主的家人、親友等受益人,也可能因爲非法聘僱或容留非法工作,而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或第44條規定,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編輯:蕭博文)11409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