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學童疑遭同儕霸凌 家長控安親班處置消極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10日電)高雄1名家長今天出面控訴,孩子多次在校門口遭安親班同學追打、脫褲子,學校的霸凌調查成立,但安親班處置消極。安親班業者回應,當時孩子與家長都有致歉,且讓2人分班。
楠梓區某國小一年級學童家長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就讀小一的孩子,去年在校門外等待安親班接送時,遭同校、同安親班同學追打,導致腰部、臀部受傷。事發當下曾向在場陪同的安親班人員求助,但未獲即時處理。
家長指出,孩子遭霸凌不應被簡化為「只是在玩鬧」就冷處理,希望透過公開事件,讓更多家長了解如何保護孩子,也讓家長在選擇安親班時,有權知悉是否曾發生霸凌事件。
針對某補習班發生同儕間霸凌事件,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表示高度重視。經查,本案發生於民國114年3月,雖屬學生間衝突事件,但隨車人員未能於第一時間察覺並有效介入。教育局獲報後即刻介入督導,針對人員處置、學生管理及退費權益等事項均已完成確認與處理,並持續加強稽查,確保補教學習環境安全。
教育局今天透過文字訊息說明,學生所屬學校在去年3月接獲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檢舉書,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調查,並依調查結論,對相關學生進行個別輔導評估與輔導處遇措施,請導師持續追蹤關懷學生狀況。
針對補習班處置部分,教育局表示,針對隨車人員未能即時制止霸凌行為,補習班已對這名人員予以調職處分。教育局責成業者全面檢討人員管理機制,強化教職員工兒少保護知能與班級經營管理訓練,提升對學生衝突事件即時應變能力。
此外,為維護受害學童身心安全,事件發生後補習班即採取隔離措施,將相關學生分開上課,避免再次接觸;受傷的學生在去年10月離班,補習班已依規定完成退費作業。市府各局處及教育局也多次派員到班進行班務及公共安全稽查,並加強安全宣導。
針對家長控訴,安親班業者今天表示,事發後有立即替受傷學童冰敷處理,並要求出手學生道歉,事後更讓2人分班,避免再有接觸,也曾邀請雙方家長到安親班協調。不過,出手學生家長欲道歉時,卻遭對方家長以不當言語回應。
業者表示,這名家長多次透過民代施壓,並揚言要讓補習班無法經營,「我們能做的都已經做了,對失職員工也做出懲處,學生和家長都道歉了。」業者也指控,這名家長持續在網路上侵權使用補習班商標並散布不實言論,近日已提告,因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進一步回應。(編輯:黃世雅)1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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