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爾紐斯強化樹木保護 2萬棵樹再納高補償制度
(中央社記者游堯茹維爾紐斯7日專電)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為了維護綠色生態,近期擴大受保護樹木名單,新增約2萬棵樹木納入較高補償價值制度。開發單位經許可砍伐保護名單內成熟樹木,須支付較高額補償金;若違法砍伐,賠償金最高可達數十萬歐元。
維爾紐斯(Vilnius)市政府近日新聞稿指出,自2023年立陶宛修正綠地法後,各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受保護樹木的替代價值與補償標準。維爾紐斯自該年調高補償金標準後,迄今已將超過16萬棵樹列入高價值保護名單。
根據新聞稿,維爾紐斯市議會3月底再新增約2萬棵樹木至保護名單,適用較高額補償金標準。
根據立陶宛綠地法,在離地1.3公尺處測量、樹幹直徑達20公分以上的成熟樹木,多數被視為受保護對象,包括楓樹、橡樹、椴樹、松樹及銀杏等多樣樹種。
維爾紐斯市政府舉例,一棵樹幹直徑50公分、受保護的成熟楓樹,若經核准移除,須支付約1萬8000歐元(約新台幣66萬元)補償金,相關費用將用於植樹與綠地維護。
若未經許可擅自砍伐,罰則將提高為替代價值的10倍。同樣一棵楓樹,違法砍除最高可能面臨18萬歐元(約新台幣660萬元)環境損害賠償。
這項制度也適用於私人土地。市府已針對新增的樹木名單向超過700名土地所有人發函,通知其土地內受保護樹木的補償標準,提醒民眾在整地或開發前須先確認相關規定。
此外,維爾紐斯市政府也提供綠地互動地圖查詢系統,方便民眾透過地址查詢土地內是否有適用較高替代價值的受保護樹木,以及相關管理規定。(編輯:唐聲揚)115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