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危機/中國篇-一帶一路大國博弈 柬泰越農漁民的集體悲歌
湄公河是中南半島逾7000萬人的生命線,近年上游多座水壩運作,加上採礦及重金屬污染,衝擊沿岸漁、農生產與家庭結構。中央社團隊赴泰、寮、柬、越,記錄這條母親之河及當地社群面臨的危機,探索守護河流生態的努力及解方。
(中央社記者曾婷瑄、李宗憲、吳昇鴻31日河內/曼谷/新加坡連線報導)湄公河綿延流經的國度美麗卻哀傷,原本天然資源充沛,人民與世無爭,如今卻淪為地緣政治與大國開發主義下的犧牲品。
長約4900公里的湄公河,在中國境內被稱為瀾滄江,由北向南穿過高山峽谷,流經緬甸、寮國、泰國、柬埔寨及越南。這條跨國河流的水資源治理,長期以來依賴1995年由柬、寮、泰、越四國共同簽署的「湄公河協定」(Mekong Agreement)。
然而,在瀾滄江幹流上築起一座座巨壩的中國,長期以來拒絕加入「湄公河協定」。在老牌的湄公河委員會(MRC)中,北京僅維持著「對話夥伴」的疏離身分。
水壩引發首波衝擊
泰國清萊府清盛縣的班索果村(Ban Sob Kok)隔著湄公河支流郭河,與寮國相望,當地冬季罕見淹水,但2013年底河川暴漲,農民眼睜睜看著農田遭洪水吞沒。最近一次是2024年,淹水更擴及清萊市區。
班索果村代表汶塔(Boontham Tarnart)站在湄公河岸邊,指著河岸柱子高處的一條水痕說:「河水一度漲到那裡,把所有農作物都淹沒了。」
長期研究湄公河議題的清萊皇太后大學(Mae Fah Luang University)講師蘇布薩坤(Suebsakun Kidnukorn)指出,湄公河沿岸居民一直承受上游水壩帶來的衝擊,因為中國在瀾滄江興建多座水壩,改變了河川流量與生態系統,影響魚類洄游與河岸農業。
「旱季時,湄公河的水位應該會更低,但一旦中方打開大壩閘門,水湧出後,水位就會上升」。蘇布薩坤告訴中央社,上游放水也曾導致部分河岸農地遭淹沒,使得傳統耕作愈來愈困難。
再往下游,柬埔寨最大水力發電站塞桑河下游2號(Lower Sesan 2)水壩,以及建於柬寮邊境的棟沙宏(Don Sahong)水壩,是中國深化在瀾滄江—湄公河流域地緣政治影響力的體現。
這兩大水力發電項目,皆是中國「一帶一路」戰略與大國資本的延伸,不僅箝制湄公河水量與沙量,控制跨國電力供應,更左右魚類生態與糧食安全。

柬埔寨人不要犧牲家園換水電
對於中國建在咫尺之外的水壩,一位恰好名為China的柬埔寨漁民無奈告訴中央社記者,過去也曾在會議中提問:「為何利潤都屬於對方,但承受風險的卻是柬埔寨?」別人卻說,這是為了國家發展。
位於柬埔寨的洞里薩湖,是東南亞最大淡水湖。因為水庫水量變少、雨季漲水延後,導致魚類資源驟減。
洞里薩湖漁民Koy Chea說:「覺得不公平又能怎麼辦呢?能找誰來幫解決這個問題?既然法規和政策已經落實,就不可能去反對它。畢竟每天用的電,是從那座水電廠輸出來的。」
被中資水壩塞桑河下游2號趕出家園、又被中資香蕉園奪取土地的柬埔寨布儂族(Bunong),抱有不同看法。
族長Srang Lanh女士告訴中央社記者,對那些沒有被水庫波及的人來說,他們當然很高興有水有電可以用。「但對我們受害者而言,一點也不想接受、不想使用這種犧牲家園換來的水電」。
她指著腳邊的延長插頭說,自己花30多美元買太陽能板,就能用上好幾年的電,同樣能點亮兩、三盞燈。「水庫破壞了我們的地理環境,掠奪我們的財產。我們所有的生態都被破壞了,這簡直是在毀滅柬埔寨的國土」。

淡水伊洛瓦底豚遭滅絕
大壩對湄公河的撕裂,衝擊的不僅是人類的漁網與生計,當工程的巨響與炸藥的硝煙順著水流蔓延,這場開發風暴緊掐住流域內其他的脆弱生命。
極度瀕危的伊洛瓦底江豚(Irrawaddy dolphin,又稱伊豚)以湄公河深水潭為棲息地之一,不僅討喜聰明,更與漁民互利共生。牠們會驅趕魚群,幫忙漁民抓魚,還會以擺尾姿勢傳遞撒網信號,與漁民的互助合作超過百年。
然而據世界自然基金會(WWF)調查,該河段最後一條伊豚在2022年死亡後,原有的13隻在水庫周邊徹底消失。各界認為,大壩興建直接摧毀了這個脆弱的種群。
棟沙宏水壩旁的社區生態觀光協會(CBET)主席San Mao說,建水壩時,親眼目睹他們用炸藥炸開岩石。爆炸產生的火藥殘留物和化學物質全流入河中,直接污染並衝擊伊豚棲息地。
伊豚對生存環境的要求極高,必須生活在非常乾淨的水域裡,水不能有污染,也不能受到這種工程衝擊干擾。
「在我們以前曾擁有伊豚的地方,現在什麼都沒了...當牠們徹底消失後,心中遺憾無法言喻。最巨大的痛心莫過於,我們好不容易擁有如此稀有的自然資源,最終仍眼睜睜看著牠們化為烏有。」他這麼說。

中國一帶一路戰略 彷若一把生態利刃
水壩以及中資在柬埔寨主導的德崇扶南運河(Funan Techo Canal),都引發激烈爭議。支持者認為這是互利共贏的基礎建設開發;批評者則將其視為環境破壞與新經濟殖民。
這條斥資17億美元、長達180公里的巨大運河,也是中國「一帶一路」倡議在東南亞的標誌性工程,預計於2028年完工,旨在連結柬埔寨首都金邊與暹羅灣,重塑柬國的物流航運命脈。然而,德崇扶南運河卻在下游鄰國、特別是越南的心口上,插上了一把生態利刃。
新加坡智庫尤索夫伊薩東南亞研究院(ISEAS-Yusof Ishak Institute)資深研究員黃氏河(Hoang Thi Ha)接受中央社訪問指出,金邊當局堅稱,德崇扶南運河主要取水自湄公河的「支流」,而非幹流。
根據「湄公河協定」中「事前通知、事前協商與協議」程序(PNPCA),支流開發屬於最低門檻,柬埔寨只需要履行形式上的「事前通報」,鄰國無權實質審查,更無權叫停。
她提到,多位國際頂尖水文專家在對比衛星與地形數據後直言,該運河在乾季時的巨大水量,實際引水來源必然直接來自湄公河幹流。僅僅以「支流通報」掩蓋幹流引水的事實,存在極大的環境風險。
黃氏河指出,該運河在最初規劃時,對外宣稱是以航運為主的運輸通道;但隨著工程推進與資金到位,柬方逐步將「農業灌溉」納入核心用途。
她認為,航運對水量的消耗被視為是暫時且循環的,但灌溉則是徹底的「消耗性用水」。特別是在極度缺水的旱季,大規模的農田灌溉引水,將導致流向越南湄公河三角洲的淡水流量下跌,恐怕引起海水倒灌與糧倉鹽鹼化風險。

湄公河跨境治理機制失靈
面對外界質疑治理失靈,「湄公河委員會」秘書處執行長布莎迪(Busadee Santipitaks)透過電郵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湄公河流域問題往往涉及氣候變遷、水力發電、土地利用變化、都市發展及污染等多重因素,並非單一原因造成」。
湄公河委員會是由泰國、寮國、越南和柬埔寨等湄公河流域下游國家共同組織。
針對泰北近期出現的重金屬污染問題,布莎迪表示,「湄公河委員會持續透過跨國監測機制蒐集資料,並協助會員國共享資訊」。
她同時坦承,湄公河委員會的執法權有所侷限,「湄公河委員會主要角色是促進合作與協調,實際執法與管理權限仍掌握在各國政府手中」。
泰國社區資源中心基金會(Community Resource Centre Foundation)共同創辦人兼律師拉塔納瑪尼(Rattanamanee Polkla),直接將湄公河委員會比喻為「紙老虎」。
她無奈說:「該委員會沒執法權,僅能透過外交管道協商討論問題;若涉入非成員國,更沒有其他辦法。」
中國「瀾湄合作」去問責化算計
中國與緬甸並非湄公河委員會成員,而是以對話夥伴身分參與相關機制。
2016年,中國主導成立「瀾滄江—湄公河合作」(LMC,簡稱瀾湄合作),成員涵蓋中、柬、寮、緬、泰、越6個流域國家。
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莊嘉穎精準破譯北京的策略:「大國憑藉自身龐大的資源與戰略能力,自然不願受到既有國際法律框架的束縛。中國在國際事務上,展現出高度傾向於『自行設計會議機制與區域組織』的行為特徵。這類封閉式的自建平台,能讓北京從一開始就牢牢掌握議題設定(Agenda-setting)、組織運作及規則制定的絕對主導權。」
有別於湄公河委員會以「規則談判、跨國協商、生態問責」為核心的繁瑣體制,中國主導的LMC採取一種極具誘惑力的「並行軌道」,它淡化了敏感的水權分配與環境責任,取而代之的是鋪天蓋地的融資支持、大型基礎建設、發展貸款與技術援助。
黃氏河分析,水資源談判在現實中從來不是孤立的科學議題,它必然被嵌入在更廣泛的外交與經濟大盤口中。中國透過LMC,成功將水資源治理與「一帶一路」的發展融資、能源安全及減貧計畫,實施深度的「利益綑綁」。
「對於極度渴望基建資金的次區域國家而言,LMC提供了一條不需要面對嚴格環保問責、可以直接換取經濟利益的捷徑」。黃氏河直言,中國藉此展現其作為「上游強權」的巨大自由度-不受法律約束、隨意調配引水,同時用金權政治將下游國家逐一分化。

法律追不上污染速度
對於湄公河出現重金屬污染問題,拉塔納瑪尼向中央社分析:「污染與環境衝擊可以跨越國界,但法律與司法權限卻往往受限於國界之內。」
她指出,污染源在緬甸境內,受影響的卻是泰國、寮國、柬埔寨及越南等下游國家。即使受害居民希望透過法律途徑究責,也面臨司法管轄權不足的問題。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5月回應媒體關於湄公河重金屬污染的問題時表示,「中國願繼續通過瀾湄合作機制,與湄公河流域各國加強水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共同保護好流域生態環境和水質」,但未回應是否有中國企業涉及污染。
無論是湄公河委員會或瀾湄合作機制,迄今都未就重金屬污染事件提出具體跨境治理方案。
汶塔至今仍常到湄公河岸邊觀察水位。過去十年,他親眼目睹濕地消失、魚群減少,到近年爆發洪水與重金屬污染。
「這些問題不是我們造成的,這些工程也不是我們建造的,但最後承受後果的卻是我們。」(編輯:楊昇儒/周永捷/唐佩君)1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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