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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礁溪開旅館 仲介賣淫遭訴

2019/9/2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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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縣20日電)宜蘭一名退休員警潘男以在礁溪開設的旅館為據點,仲介中國大陸女子來台賣淫,還提供「外送服務」,經營約半年獲利豐厚,潘男遭查獲時車上還放著300萬,檢方偵查後,依法起訴潘男。

宜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潘男透過通訊軟體徵求中國大陸女子來台賣淫,待應召女抵台後再送到礁溪一處公寓住宿容留,另以新台幣1200元至1400元不等報酬,聘僱李男擔任「馬伕」,每天下午3時載送應召女至承租的套房內等候安排性交易。

若遇到男客人有性交易需求就由李男載送至旅館,潘男並以日薪1300元至1500元價格聘僱袁男擔任旅館房務,引導應召女至房間內供男客人挑選,每次全套性交易收取2000元至2500元不等金額,應召女可分得人民幣260元(約新台幣1133元)。

檢方指出,潘男並提供「外送服務」,同樣由李男載送應召女到其他旅館供男客人挑選,每次向旅館業者抽佣1550元。全案直到去年7月間,檢調在旅館查獲中國大陸女子賣淫,循線將潘男逮捕到案,並在車上查扣約新台幣300萬元。

潘男在檢方偵訊時坦承犯行,但辯稱僅20萬到30萬是經營應召站所得,剩餘款項是其他投資的營收,放在車上準備投資股票和購買人民幣,剛好被警方搜到查扣。

不過,檢方認為,300萬元金額龐大,若要用來購買股票和外幣,理應藉由金融機構辦理結匯存取流通,領出大筆現金反而增加遺失或遭竊盜風險,顯然是犯罪所得,依法予以宣告沒收。檢方偵查後,依容留或媒介性交以營利罪嫌起訴潘男。(編輯:張銘坤)10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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