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網紅小玉製作變臉謎片牟利千萬 二審判須關5年

2023/12/28 10:39(12/28 15:2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網紅「小玉」朱玉宸(中)利用電腦軟體剪接變造知名人物成色情影片牟利,二審加重判刑須關5年。(中央社檔案照片)
網紅「小玉」朱玉宸(中)利用電腦軟體剪接變造知名人物成色情影片牟利,二審加重判刑須關5年。(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網紅「小玉」朱玉宸涉利用電腦軟體剪接變造知名人物成色情影片牟利,一審判刑5年半,得易科罰金。二審今天撤銷原判決,改判朱玉宸應關5年,另1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宣判,撤銷朱玉宸及同案被告莊炘睿的原判決,改判朱玉宸不得易科罰金刑應執行5年、得易科罰金刑應執行1年8月;莊炘睿得易科罰金刑應執行4年6月。全案可上訴。

全案緣於,小玉與助理莊炘睿利用人工智慧深偽技術與合成軟體,合成119名被害人臉部圖像,製作猥褻與色情影片並散播牟利新台幣1000餘萬元,檢方依涉犯妨害風化、個資法、加重誹謗等罪起訴。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朱玉宸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共119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莊炘睿同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均可易科罰金。

檢方不服,認原審量刑過輕,無法達到警惕效果,提起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編輯:李錫璋)11212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