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二審 北市議員陳重文請求更換電子腳環
2025/5/6 18:01(5/6 18: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污等罪,一審判刑合計9年。案經上訴,高院今天開庭,陳重文以充電充不飽為由,請求換新的電子腳環、再給充電線以及改為每晚6時科技監控報到。
陳重文被控施壓台北市社會局租用台智光網路服務,再設公司承接採購案,圖利自己近新台幣309萬元及夥伴61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間判陳重文8年6月徒刑,另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陳重文一審時聲請具保停押,合議庭去年10月1日裁定以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於台北巿北投區住處,並配戴電子腳環,及每日定時持手機自拍臉部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
陳重文今天赴高院出庭表示,電子腳環已經換過一次,現在這個充滿電只有85%、充不飽,不久電量降到30%會發報,他在議會工作或出外服務選民無法一直充電,請求再換一個可以充滿電的電子腳環,並請求再給一條充電線。
陳重文說,每天持手機自拍向科控中心報到部分,因拍照當下遇到晚餐時間,希望能提早一個小時,即改為每晚6時至7時間進行。
法官詢問,是否曾靠近海岸線而有電子腳環發報情形。陳重文說,住所沒有靠近海岸線,但他之前跑行程在淡水河畔時曾發報過,後續跑行程會注意並先向科控中心報告。
檢察官表示,陳重文有繼續科技監控必要,若不予續行科技監控,不但有行蹤不明可能,也可能妨害後續審理程序。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編輯:蕭博文)1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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