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綠能業者疑遭恐嚇取財 地院裁定2嫌收押禁見
2025/6/5 19:43(6/5 20: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5日電)嘉義縣綠能業者遭恐嚇取財,嘉義地檢署獲報昨天帶回自稱議員助理的張簡姓男子及王姓男子,並向嘉義地院聲押,2人在羈押庭上否認犯行,法院斟酌檢方證據及證人證詞,裁定2人羈押禁見。
法院表示,張簡姓和王姓2人經訊問後,均否認恐嚇取財犯行,但有證人指證2人要求包商須支付回饋金或敦親睦鄰費用,工程才能繼續進行的恐嚇言詞,迫使包商交付新台幣400萬元。
張簡姓男子及王姓男子在羈押庭上,坦承有共同協調案場施工影響漁塭或回饋金事宜,之後並達成400萬元回饋金,不過被害人證述遭2人以恐嚇手段迫使交付金錢,足認2人涉犯恐嚇取財罪,嫌疑重大。
法院審酌,2人均否認犯行,且2人供述內容未盡相符,且自身供述也有前後不一,也與其他同案被告及證人所述不一致,多所避重就輕,且與客觀證據相歧異。
法院指出,全案仍在檢察官偵查階段,2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恐影響偵查結果,因此裁定羈押禁見。(編輯:陳仁華)114060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