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控張惇涵、張文蘭誹謗 北院判決無罪
2025/10/17 11:38(10/17 14: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媒體人彭文正108年間質疑前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時任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發布新聞稿說明,彭文正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張惇涵、時任總統府發言人張文蘭誹謗等罪。北院今天判決2人無罪,可上訴。
彭文正主張,他於民國108年9月5日至11日在電視節目上指涉蔡英文沒有完成博士論文。張惇涵撰擬新聞稿,並層轉簽由張文蘭乃至蔡英文後,於同年9月12日晚間以總統府發言人身分發布新聞稿澄清。
彭文正認為,新聞稿內容完全沒有任何合理查證,內容足以損害他的名譽,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張惇涵、張文蘭涉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加重誹謗罪、公然侮辱等罪嫌。
北院審理後認為,張惇涵並非未經查證,即發布本案新聞稿,且無證據認定張文蘭參與新聞稿的發布,彭文正所舉證據及指出證明的方法,無從說服法官形成被告2人有罪的心證,判決張惇涵、張文蘭無罪。可上訴。(編輯:林恕暉)1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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