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聲請保護令不到2小時 回程就遭前夫打傷
2025/10/31 12:31(10/31 14: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1日電)高雄黃姓女子與洪姓前夫拉扯後,至警局聲請保護令提告。不料不到2小時,就在返家路上遭洪男持滅火器跟鐵製畚箕打傷。洪男事後投案被依殺人未遂等罪送辦。雄檢訊後聲押獲准。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29日下午5時許獲報,大寮區河堤路發生糾紛,警方到場了解為59歲洪男與54歲黃姓前妻因工作瑣事引起口角,進而發生拉扯。
林園分局今天表示,黃女事後至派出所聲請保護令並提出傷害告訴,但表達不需警方協助。不料當天晚間7時許在返家途中,就在住家前遭洪男持滅火器及鐵製畚箕攻擊,造成黃女頭部撕裂傷,且洪男已逃逸不知去向。
警方到場通知救護車將黃女送醫,並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洪男則在行兇後不到半小時自行投案。全案訊後依傷害、殺人未遂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移請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雄檢檢察官聲押後,昨天由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收押。(編輯:林恕暉)1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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