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亦麟涉收賄案 泓德能源總經理獲不起訴
2025/12/26 10:50(12/26 11:0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6日電)前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涉收賄198萬元,不明財產增加60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求處鄭亦麟14年以上徒刑,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獲不起訴處分,泓德能源股價一度由黑翻紅。
檢調接獲檢舉,指鄭亦麟在擔任綠能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用親友人頭帳戶,以「顧問費」名義收受東煒建設、泓德能源的賄賂,並藉職權向台電施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另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並具體求處鄭亦麟14年以上徒刑。泓德能源因與東煒安康數據中心合作案破局,賄賂198萬元是由東煒獨立支出,與泓德能源無涉,周仕昌犯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檢調單位曾於今年8月25日及11月20日前往泓德能源進行調查,泓德能源皆強調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營運財務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編輯:林淑媛)1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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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綠推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涉收賄 遭起訴求刑14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