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韓國瑜12日前解職9/12前補選 政院將派代理市長

2020/6/6 17:35(6/6 18:5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6日電)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過關,成為首位被罷免的直轄市長,依法最晚12日解除市長職務,且未來4年不得再參選高雄市長;由於韓國瑜所遺任期超過2年,依法最晚要在9月12日前補選。

韓國瑜去職後,由於其所遺留任期超過2年,依法必須在3個月內補選,依此推算,補選最晚要在9月12日前完成,期間高雄市長將由行政院派員代理,至補選完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規定,罷免案經投票後,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第92條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

根據中選會規劃,將於12日前審定韓國瑜罷免案投票結果並公告,也就是,韓國瑜的市長職務最晚將於12日被解除,且未來4年內不得參選高雄市長。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也規定,罷免案通過後,依規定應辦理補選者,應自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直轄市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編輯:謝佳珍)10906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請繼續下滑閱讀
楊秋興:蔡壁如不用為選市長來拜訪
172.30.1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