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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共諜案被限制出境 周泓旭聲請釋憲被不受理

2021/9/10 18:10(9/10 19: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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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中國籍男子周泓旭涉及共諜案,被法院限制出境、出海。周泓旭認為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侵害憲法居住遷徙自由,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天決議不受理。

台北地檢署周泓旭涉嫌吸收外交人士未遂案時,查到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台灣現、退役軍人等各階層人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將王炳忠、王父王進步、林明正、侯漢廷等4人起訴,再追加起訴周泓旭。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檢方舉證不足,今年4月28日判王炳忠及周泓旭等人無罪,仍對周泓旭等人限制出境、出海。台灣高等法院7月間裁定周泓旭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周泓旭主張,刑事訴訟法關於限制被告出境、出海規定的要件,並未區分權利性質有重大差異的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對性質不同之事務,沒有合理的差別對待,造成對大陸地區人民的被告產生系統性不利差別待遇,侵害其受憲法第10條保障之居住遷徙自由,牴觸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意旨。

大法官認為,法院裁判本身及其所持見解,依現行法制,並非得為聲請解釋的客體,聲請與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要件不合,決議不受理。(編輯:張銘坤)1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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