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清查領用陸證件 有人領定居證被註銷台灣身分
2025/6/5 17:22(6/5 17: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5日電)陸委會持續清查台灣民眾持有中國大陸定居證、身分證情形,發言人梁文傑今天證實,已有一名領有定居證的台灣民眾被註銷台灣身分,未來這名民眾來台,必須依兩岸條例規定申請。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5日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說明查處台灣民眾持有中國大陸證件的情形。
梁文傑指出,陸委會在今年4月16日發布解釋令指出,若台灣民眾持用中共定居證,那就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的規定,即「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依規定將取消台灣身分。
據清查,有1名台灣民眾張立齊,已在民國113年領用陸方的定居證,經過確認,已經廢止他的台灣身分,「未來若要來台灣,必須要依照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申請入境許可,並經過同意,才能入境」。
梁文傑說明,這是4月16日公布解釋令後,陸委會查處首件持有定居證的案件,後績若有相關案件,處理完就會陸續公布。
針對民眾持有中國大陸相關證件的樣態,陸委會3日曾發布書面資料表示,一般民眾若申領持用居住證、同城通、台胞證,以及各種銀行卡或交通卡,由於非屬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的情形,並不會影響台灣人民身分,但可能造成隱私外洩,造成權益受到不可預測的侵害。
另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其護照,違反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並由主管機關註銷其在台戶籍。因此若是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及護照,均違反上述條文,會喪失台灣人民身分。(編輯:邱國強)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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