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室外乾貯運轉執照獲准 台灣核電除役新里程碑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日電)核安會表示,今天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該室外乾式貯存設施啟用後,台電可依規劃陸續將核一廠反應器爐心內燃料全部移出,有助於除役作業的推進。核安會將持續監督台電強化作業品質管理,確保設施營運安全。
核一廠室外乾貯設施於102年完工,但過程延宕11年,去年10月才獲新北市府核發水保完工證明。台電也於去年10月23日進行熱測試,將首束用過燃料池中的燃料棒移至乾貯設施,並於今天取得首張核電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象徵台灣核電除役邁向新里程碑。

核安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在安全監督下,台電於113年12月18日完成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熱測試作業。後續台電於今年1月20日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提出設施運轉執照申請案送核安會審查。核安會完成程序審查確認申請文件內容完備後,於2月6日同意受理審查。
為周延安全審查作業,核安會表示,邀集輻射防護、環境保護、結構土木、地質水文、熱傳分析等領域專家學者與核安會員工共同組成審查團隊,依據國內法規及參酌國際間相關工業標準進行審查。
核安會表示,審查團隊共計提出377項審查意見,歷經3回合審查討論,確認台電已就各項審查意見澄清說明。因此完成審查作業後,今年4月29日經核能安全委員會第10次會議決議,同意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
核安會表示,為落實資訊公開透明,已將台電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申請文件與核安會審查結果報告登載至核安會網站。
為做好乾式貯存設施營運安全管制作業,核安會指出,已建立相關安全檢查作業程序,未來設施營運期間,將嚴格執行檢查工作,監督台電落實自主品質管理,確保用過核子燃料運貯作業安全,為民眾做好安全把關。(編輯:潘羿菁、楊蘭軒)1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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