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造林2.0 年限縮為6年首年獎勵金每公頃20萬
2025/9/13 10:40(9/13 11: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3日電)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修改獎勵造林辦法,將原規定造林年限從20年縮短為6年,每公頃第1年獎勵金為20萬元、第2年後每年6萬元、6年最高可領到60萬元獎勵金。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東分署各工作站,近日密集舉辦「與林農有約」座談會,宣導林業政策與相關規定,同時也在11與12日舉辦「獎勵造林2.0」政策說明會,引起民眾關切。
台東分署今天表示,新修訂「獎勵輔導造林辦法」重點有縮短年限、提高獎勵金、選擇更多元、經營更彈性。
台東分署指出,過去獎勵造林是20年,新辦法縮短為6年,每公頃第1年獎勵金為新台幣20萬元,2至6年每年為6萬元,第6年還有成林獎勵金5萬元、結構用材獎勵金5萬元,6年最多可領60萬元。
台東分署表示,114年度申請期限截至12月31日,115年度後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申請最小面積山坡地為0.1公頃、平地為0.3公頃,土地完整不得分散。(編輯:陳仁華)11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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