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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再就業計畫修正 獎勵金翻倍增至6萬元

2026/4/7 16:09(4/7 16: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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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7日電)勞動部今天宣布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為將女性再就業「大門打得更開」,不僅移除限定家庭因素離開職場的條件,再就業獎勵金也由新台幣3萬元翻倍提高至6萬元。

勞動部今天舉辦「婦女再就業強化版 力挺婦女重返職場」記者會,宣布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運用「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職場支持輔導獎勵」,支持婦女返回職場穩定就業。

洪申翰會中表示,政策升級是讓離開職場的女性更有信心、更有力量回到職涯,修正計畫初衷是希望將大門打得更開,也讓獎勵、支持更到位。

洪申翰強調,當一個女性可以更自在的進出職場、兼顧工作跟生活的時候,那代表台灣的社會也更成熟、更有韌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陳世昌表示,本計畫已經拍板,今天就會刊登公報正式上路;目前評估再就業人數可以成長一倍,預算部分是依過去的水準編列,但未來如果人數倍增,會爭取就業安定基金支持。

陳世昌指出,會先看計畫上路後的效果、風險,評估執行情況後,再考慮其他就業獎勵措施是否放寬調整,目前並沒有預設。

勞動部2023年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截至去年底止已協助9萬600名婦女再就業。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放寬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凡離開職場180天以上婦女皆可適用;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本計畫後,就業管道不限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只要符合受僱滿30天以上均得請領再就業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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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考量重返職場初期適應需求,新增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90天者,自離職次日起60天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30天,仍得申請再就業獎勵;原獎勵金於就業滿90天一次發給3萬元,修正為就業每滿30天得請領再就業獎勵金1萬元、最高發給6萬元。

計畫中原「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修正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1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獎勵金額由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為5000元,最長12個月;同時也修正婦女自主訓練獎勵,參與課程時數需至少8小時以上。(編輯:李亨山)1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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