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電動車減稅朝野達共識 立院最快19日可三讀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6日電)民眾購買電動車輛享有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規定,即將在今年12月31日屆期,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今天達成共識,延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間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最快今年12月19日院會就可以處理。
民眾購買電動車輛享有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規定,即將在今年12月31日屆期,行政院會日前拍板通過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間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排審攸關電動車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的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並交朝野黨團協商處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舉行朝野黨團協商,研商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針對延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的年限至2030年12月31日止,在場朝野立委都表示同意。
由於使用牌照稅為地方稅,日前在財政委員會審查時,有部分國民黨立委認為不應該「中央請客卻要地方買單」,提案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造成地方政府的稅損,應由中央能源主管機關彌補。今天在朝野協商時,在場在野黨立委不再堅持,朝野達成共識。
對於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則提案,將能夠純電續航里程(測試值)達80公里以上的油電車,也納入免徵使用牌照稅。列席協商的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表示,目前各國都沒有針對油電車補貼,而中央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政策的推動對象是純電動車,若鼓勵油電車會影響政策施行。
鄒宇新指出,且目前國內汽車產業,沒有國產車符合這樣的資格,如果納入免稅,將只有進口車適用,對產業沒有幫助,而車輛公會也有做內部討論,多數車廠反對納入,只有1家支持。
對於經濟部的解釋,林思銘也表示理解,不再堅持。最終,會議主席、國民黨召委林思銘宣布,協商完成,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均照行政院提案及與行政院提案相同的各立委提案通過。
林思銘提到,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如果來得及在今天中午的程序委員會中排案,納入院會議程,最快19日院會就可以處理。(編輯:張若瑤)114121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