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連:黨產條例修法重大漏洞 政院應拒絕副署
2026/2/5 13:08(2/5 13: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5日電)藍白聯手修法助救國團,免適用黨產條例且回溯自民國105年,引發討論。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天表示,此次黨產條例修法存在重大漏洞,行政院應拒絕副署;不當黨產歸還國家後,可用以興建社會住宅或轉型為長期照顧機構。
立法院會1月30日三讀修正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文,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並回溯自公布施行日、即民國105年8月10日起適用。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與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涂景亮、林芯羽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拒絕副署黨產條例的修正。
賴中強說明,此次修法存在重大漏洞,因為在野立委以救國團「曾隸屬於國家」且從事公益活動為由,修法將「曾隸屬於國家者」排除於政黨附隨組織的適用,但國民黨附隨組織「曾隸屬於國家」者,並非只有救國團,還包括中央日報等5間公司,如果行政院勉強副署,將導致這些公司取自於國家的不動產,無法歸還。
經民連表示,根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不當黨產歸還國家後,應作為人權教育、長期照顧與社會福利之用,經民連呼籲政府應依法積極收回不當黨產,用以興建社會住宅或轉型為長期照顧機構。(編輯:謝佳珍)1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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