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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芬農舍 雲縣府認定1到2樓迴廊及後側違建

2019/7/23 11:39(7/23 13:1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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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3日電)雲林縣古坑鄉公所查報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農舍涉違章結果今天送達雲林縣政府,雲縣府建設處表示,依違章查報,農舍1到2樓迴廊及後側增建,如果不自行恢復原狀就拆除。

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將立即函文李佳芬,限期一個月改善,依原發給使用執照竣工圖恢復原狀,如果未改善將由縣府排定程序拆除。

不過,李俊興說,李佳芬已委託建築師針對發給使用執照竣工圖,如果有增建就拆除以符合規定,一切配合依法辦理,樂見當事人限期改善。

李佳芬位在古坑田心段農地及農舍被媒體報導涉及違建,原發給使用執照的古坑鄉公所19日會同建設處現勘,丈量農舍主建物面積以比對原始資料,認定主建物現況與使用執照有差異。

雲縣府農業處11日初勘時已認定李佳芬農地為「農地未農用」,行文限期一個月改善,最後截止日是8月20日,如果屆時農用面積未達規定90%,將移請雲縣府地政處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編輯:李明宗)1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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