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中社宅出租辦法放寬 中彰投苗無自有住宅可申請

2025/4/16 22:10(4/16 22:2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台中市社會住宅供不應求,招租資訊一經公布,就會有大批民眾踴躍前往參加看屋招租活動。(台中市政府提供)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傳真  114年4月16日
台中市社會住宅供不應求,招租資訊一經公布,就會有大批民眾踴躍前往參加看屋招租活動。(台中市政府提供)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傳真 114年4月16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6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提交「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送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備查。這次修法重點包括放寬申請人於中部通勤圈內(中彰投苗)無自有住宅者可申請。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法規委員會議,市府提交「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備查,依過去規定,在中市設有戶籍,或未設籍於中市且於中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並於全國都未持有自有住宅,就可申請社宅。修正案則放寬只要在中彰投苗的中部通勤圈內無自有住宅即可申請。

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這次修法重點包含放寬申請人於中部通勤圈內無自有住宅者即可申請、考量關懷戶經濟負擔能力,減收保證金為1個月,期待透過持續優化出租辦法,照顧有租屋需求的市民。

住宅處說明,以往規定申請社會住宅者於全國皆不得持有住宅,考量許多民眾持有住宅地處遙遠,並非實際可供居住處所,因此參酌中部通勤通學定期票範圍,放寬申請人於台中市、彰化縣、苗栗縣及南投縣內,均無自有住宅者即可申請社會住宅,申請條件更具彈性。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過去入住社宅需繳交2個月的保證金,導致部分經濟條件不佳的市民抽到社宅後,卻因保證金籌措不及而放棄入住。住宅處指出,依據過往受理經驗,承租人具關懷戶身分者,通常經濟狀況較為拮据,因此住宅處擴大保障其入住社宅權益,將關懷戶保證金調整為1個月租金總額,輕鬆入住台中好宅,落實居住正義。

此外,這次修法亦針對社會住宅招租及營運實務經驗,針對通知補正程序、承租人死亡換約期限及租約終止規定等事項,配合執行效率與實務需求,修正相關條文,詳細辦法可參閱台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編輯:李亨山)11404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台南社宅宜居東興動土 預定118年完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