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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勞資協商 工會要求2個月後才能資遣

2016/11/23 09:20(11/23 09: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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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3日電)復興航空企業工會今天上午進行勞資協商會議。工會訴求資遣費以年資1年1個基數作為計算,另外加新台幣50萬元作為補償。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應於60日前預告員工,故離職日應為106年1月21日。

復興航空昨天宣布將解散公司,全數員工資遣,引發員工不滿。復興航空企業工會今天上午8時30分進行勞資協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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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剛成立的復興航空企業工會今天凌晨發表聲明中也表示,譴責復興航空公司在此次重大勞資爭議中對待員工的態度。所有員工都是在新聞中才知道公司停飛甚至解散,連一封簡訊、公告、電話,通通都沒有。復興航空的員工陪著公司度過兩次空難意外、堅守崗位,最後竟換來如此殘酷的對待。

工會指出,目前公司尚有資產,資產也大於負債,希望公司能夠勇於負擔起照顧員工的責任,本會訴求為資遣費以年資一年一個基數作為計算,另外加50萬作為補償。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應於60日前預告員工,故離職日應為106年1月21日。10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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