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怒殺前妻與新歡 男子判無期徒刑定讞

2019/4/8 11:3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48歲龍姓男子懷疑越南籍前妻離婚前即與楊姓男子交往,加上前妻欠錢未還,民國106年間持刀殺害兩人致死。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判決龍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龍男於105年5月與前妻裴女離婚,之後兩人仍有聯絡,裴女向龍男借款2萬美元,並匯到裴女哥哥的越南帳戶。因裴女遲未還錢,龍男於106年5月29日持菜刀到裴女住處催討借款。

檢警查出,龍男到場後發現裴女與楊男同住一起,懷疑兩人在他們離婚前已交往,雖然對方都否認,龍男相當氣憤,認為裴女欺騙他的感情與金錢,持刀砍殺兩人,再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自首,並打119請救護車到場救護,但裴、楊仍因傷重不治。

法院審理時,考量龍男犯案後自首,且願將名下房產變賣賠償被害人家屬,依兩個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0804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