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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臥舉遭槓鈴壓頸腦死 健身中心4員工被起訴

2019/7/2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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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9日電)台中市李姓男子去年到一家健身中心臥舉槓鈴時不慎滑落壓住頸部,腦部缺氧過久,送醫後遭判定腦死。檢方認為中心內黃姓男子等4名員工未確實巡查,今天依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

根據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黃姓男子為台中市西屯區一家健身中心分店經理,負責督導店內事務;張姓男子為健身教練,負責指導會員與巡場,吳姓男子與楊姓女子為客服人員,負責服務會員及巡場。

民國107年4月22日上午7時27歲李姓男子與友人前往健身中心運動,7時24分開始臥推舉重,直到7時30分許,李姓男子手中70公斤重槓鈴不慎滑落壓住頸部。

直到7時46分,李姓男子友人經過發生地點發現有異,向路過會員求救,兩人合力卸下槓鈴,並請店內人員通報救護車送醫救治,但李姓男子缺氧過久造成腦死重傷害。

李姓男子母親委託律師提告,中檢檢察官認定店內員工未確實巡場,未能及時發現發生意外而救護,依證人證詞、監視錄影畫面與診斷證明等證據,依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4人。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李明宗)1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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