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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金字塔制度 擬適度放寬上訴第三審

2021/6/2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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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司法院今天表示,刑事金字塔訴訟制度,完成第三審草案討論,在「嚴格法律審兼許可上訴制」基本架構下,適度放寬上訴第三審,且三審法院應行言詞辯論,並設篩選機制過濾案件。

司法院發布新聞稿指出,刑事金字塔訴訟制度,主要在提昇法院審判效能,合理分配訴訟資源,促使妥速審結案件,為加速推動刑事訴訟法的訴訟制度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研議,日前由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主持,邀請審、檢、辯及學界代表與會,共同討論修正草案。

就第三審部分草案逐條討論後,與會成員一致認同,在「嚴格法律審兼許可上訴制」之基本架構下,適度放寬上訴第三審事由之修法方向;而草案增列原審判決「違背最高法院判決先例之見解」及「有第379條各款中、屬重大違背法治國原則之情形」為權利上訴事由。

與會成員都認為,基於第三審的高度,言詞辯論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因此原則上應行言詞辯論,但為維持第三審的審理效能,應設有一定篩選機制,以過濾不必要的案件。

至於第三審法院進行言詞辯論事項,應如何授權訂定法規部分,擬分列甲、乙二案,甲案由司法院本於大法官解釋的規則制定權定之,乙案則由最高法院定之,賦予最高法院依受理及終結案件實際情形彈性調配的空間。(編輯:張銘坤)1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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