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孫安佐涉持改造火焰槍 罪嫌不足不起訴

2025/7/2 10:46(7/2 10:5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北檢去年6月19日指揮警方搜索調查並帶回孫安佐(中)等人詢問,晚間孫安佐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北檢去年6月19日指揮警方搜索調查並帶回孫安佐(中)等人詢問,晚間孫安佐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孫安佐涉嫌持有改造火焰槍案,認為難以鑑定此槍械是否具有殺傷力,無從認定是否為管制槍械,犯罪嫌疑不足,今天處分不起訴。

本案起於,民國113年6月16日,藝人狄鶯與孫鵬的兒子孫安佐與朱姓男子現身台北市信義威秀商圈,朱男腰間配戴1把改造火焰槍。台北市警察局隨後通知朱男到案,朱男供稱瓦斯火槍並無殺傷力。

警方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搜索、約談孫安佐與朱男,訊後諭令孫安佐新台幣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責付父親孫鵬。歷經1年多的偵辦,今天處分孫安佐不起訴。

檢方指出,警方分別在孫安佐、朱男住處查扣匕首1把、彈頭17顆、PAK空包彈20顆、改裝火焰槍槍身、戰術腰包、不明粉末、改裝鐵罐(含軟管1支)、瓦斯罐2罐。

刑事局鑑驗結果顯示,匕首不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內政部公告管制刀械;不明粉末未檢出管制火藥或炸藥成分,僅含煙火類火藥,而此成分非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內政部管制的違禁物。

至於彈頭與空包彈部分,檢方表示,鑑驗認定彈頭為銅包衣與金屬彈頭,空包彈為9x19mm制式彈殼及9mm制式空包彈,均不具金屬彈頭,認定不具殺傷力,也均未列入內政部公告的彈藥主要零件。

檢方指出,警方移送意旨曾指孫安佐與朱男涉持有彈頭與空包彈,涉嫌未經許可持有各類砲彈之主要組成零件罪,因此條文於案發時尚未施行,屬刑事訴訟法規定行為不罰者的情況。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改造火焰槍槍身部分,檢方表示,刑事局鑑驗認為僅為市售瓦斯罐、打火機與矽利康槍組裝,無槍管、擊發裝置等基本結構;法務部調查局也認為,無射發子彈結構;中央警察大學同樣認定非火藥槍、空氣槍,也無法發射固體物體,皆無法鑑驗。

檢方表示,已多次把改造火焰槍槍身送往各專業鑑定單位,均難以鑑定是否具有殺傷力,無從認定此槍械是否為管制槍械,依罪疑惟輕原則,認定孫安佐與朱男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朱男另被控妨害公務與傷害罪等,此部分依法提起公訴。(編輯:蕭博文)11407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