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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營業秘密案追加起訴 在押被告移審智財法院

2026/1/8 11:21(1/8 19: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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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偵辦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追出另有台積電前陳姓工程師(右)涉嫌竊取核心技術,全案8日上午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5年1月8日
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偵辦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追出另有台積電前陳姓工程師(右)涉嫌竊取核心技術,全案8日上午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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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等涉竊取關鍵技術遭起訴,高檢署查獲另名員工陳韋傑涉竊14奈米以下製程資料,日前追加起訴,今天將陳韋傑移審,將由智財法院開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偵查中已遭羈押的陳韋傑身穿綠色囚服,由法警解送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洩密等問題,沒有回答。

法院今天表示,人犯已在候審室,但卷證尚未收到,預計下午才會召開訊問庭,決定審判中是否羈押。

全案起於,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先前偵辦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

民國112年下半年至去年上半年間,陳力銘為替東京威力科創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要求當時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拍攝重製後俾利東京威力科創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

高檢署去年8月底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竊取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涉犯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等罪嫌,各求刑14年、9年、7年,案件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

高檢署去年12月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科創,認為東京威力科創依法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但除內部規範訂有一般性、警告性規定,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的事證,未盡力為防止行為,應負法人刑事責任,涉犯國安法等4罪嫌,追加起訴,建請罰金刑新台幣1.2億元。

檢察官於前案偵辦中,為釐清東京威力科創是否符合國安法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要件,發覺東京威力科創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電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

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示事證後即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台積電員工陳韋傑涉案;檢調去年11月10日發動搜索行動並訊問陳韋傑,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高檢署5日依國安法等罪追加起訴陳力銘、陳韋傑及東京威力科創公司及盧姓員工。陳韋傑因在押將移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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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表示,對陳力銘求處有期徒刑7年;陳韋傑迄今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求刑8年8月;盧姓被告知悉陳力銘遭台積電發覺犯行後,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

檢方審酌東京威力科創於本案查證過程中,均能依要求提供事證,配合調查,對釐清案情尚有助益,依法求處罰金2500萬元。(編輯:蕭博文)1150108

高檢署偵辦台積電營業秘密案,5日追加起訴陳姓男子,8日移審,由智財法院開庭決定審判中是否羈押。圖為法院電子看板。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5年1月8日
高檢署偵辦台積電營業秘密案,5日追加起訴陳姓男子,8日移審,由智財法院開庭決定審判中是否羈押。圖為法院電子看板。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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