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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未經用戶同意存資料 隱私權捍衛人士提申訴

2020/11/16 16:59(11/16 17: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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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柏林16日綜合外電報導)隱私權捍衛人士施倫斯為首團體今天向德國和西班牙資料保護當局提出申訴,指控蘋果(Apple)利用線上追蹤工具,讓iPhone得以不經用戶同意即儲存用戶資料,違反歐洲法律。

這是第一次援引歐洲聯盟(EU)隱私權法規,向美國科技大廠蘋果提出的重大申訴案。

蘋果表示,他們提供給用戶的是超高層級的隱私保護。先前蘋果宣布,這個秋天iOS 14作業系統發布後會進一步加強規範,但9月間又說,會把提高隱私規範計畫延後到明年初。

由數位權利組織Noyb提出的申訴指控蘋果,利用每台iPhone設定完成後都會自動產生的追蹤碼,也就是所謂的「廣告識別碼」(IDFA)。

儲存在裝置內的廣告識別碼可讓蘋果和第三方追蹤用戶的線上行為以及消費偏好,這對臉書(Facebook)等公司傳送定向廣告非常重要。

Noyb律師羅塞蒂(Stefano Rossetti)表示:「蘋果把這種相當於cookie的程式碼放置在電話中,未經用戶同意,明顯違反歐盟隱私法。」

羅塞蒂是指歐盟「電子通訊隱私指令」(e-Privacy Directive),其中規定得在事前取得用戶同意,才能安裝和利用這類資訊。

蘋果規劃的新規範不會讓上述情況有所改變,因為新規範只會限制第三方進入,不會限制蘋果取得資料。

Noyb是施倫斯(Max Schrems)領導的隱私權組織。施倫斯先前針對臉書提出控告,都取得指標性的成功。(譯者:鄭詩韻/核稿:林治平)1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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