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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大社會系李姓教師涉性平案 校方解聘、4年不得任教

2025/4/17 17:17(4/17 18: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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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校門口。(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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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7日電)前台大社會系李姓教師涉及性平案,台大今天表示,今年3月中旬校教評會決議,予以解聘且4年不得聘任;教育部補充,依教師法規定,於管制期間內不得於他校任教。

2023年台灣掀起MeToo運動,許多受害者出面揭露,期望終止性暴力。前台大社會系李姓教師也遭控誘導女學生發展私人感情,台大社會系2023年6月依法通報學校性平會處理;李師在臉書發文致歉,稱未用教職或工作權勢發展不平等關係,但會辭去所有教職,配合性平調查。

台灣大學校方今天透過文字證實,關於社會系前教師李某涉及相關性平案,台大今年3月中旬的校教評會決議,依照教師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予以解聘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校內相關單位將依決議及相關程序報教育部處理。

教育部透過文字回應,教育部於113年7月19日函請台大依法釐正調查報告所列事實及適用法規,經該校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完成調查報告的修正,認定李師的行為性騷擾及違反專業倫理屬實,並建議予以解聘李師4年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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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說明,教師如經學校依教師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予以解聘並管制1至4年不得聘任者,依教師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於管制期間內不得於他校任教。

雖然李姓教師已不在台大任教,但教育部提到,關於離職教師,學校仍可依上開規定予以解聘,並議決1至4年不得聘任,以管制此類教師於一定期間不得任教。(編輯:陳政偉)1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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