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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車撞太魯閣號 司機判刑

2014/8/18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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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8日電)曳引車彭姓駕駛2年前闖平交道撞太魯閣號列車,機車長蔡崇輝捨身急煞,保住300名旅客性命。法院二審今判彭2年半徒刑。

今年1月16日是蔡崇輝殉職兩週年,台灣鐵路管理局所有火車當天同時鳴笛5秒鐘,悼念他英勇救人,也警惕民眾重視平交道安全。

事後,考試院銓敘部一度認定蔡男不符合「冒險犯難」的最高等級因公撫卹,引發爭議,經家屬提起行政訴訟爭取,銓敘部後來翻案讓步准許。

判決指出,彭男在民國101年1月間駕駛曳引車闖越桃園縣楊梅市的平交道,停滯在平交道上,行經的太魯閣號列車機車長蔡崇輝見狀鳴笛,緊急煞車不及,撞上曳引車車斗,保住全車300餘名旅客的性命,自己卻不幸殉職,26名乘客輕重傷。

這起意外影響150列次,影響7萬名旅客,恢復通車時間耗費16小時,台鐵事後對彭男等人求償上億元,目前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

刑事部份,一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彭男2年;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考量他矢口否認犯行,且無悔意,也不願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加重刑責,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6月,全案可上訴。10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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