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行掩護販毒 雲林地檢起訴11人
2025/5/7 14:34(5/7 15: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7日電)鍾姓男子去年在雲林縣虎尾鎮經營白牌計程車行,實則掩飾販賣毒品行為,檢警獲報後陸續逮捕李姓男子等11人,而鍾男逃逸遭通緝。檢方今天偵結,將李男等11人依法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今天表示,檢警去年接獲情資,發現虎尾鎮有以「白牌車行」掩護販售毒品的組織性犯罪集團,立即由檢察官彭彥儒、羅昀渝與雲林縣局虎尾警分局、斗南警分局籌組專案小組。
經長期蒐證、溯源追查,專案小組陸續逮捕李姓男子等11人,並查扣694.96公克毒品原料綠色粉末、1016.88克黃色粉末,及92顆毒品煙彈、98包毒品咖啡包等證物;鍾姓男子在警方收網前逃離出境,檢方已發布通緝。
檢方調查,鍾姓男子(37歲)去年在雲林縣虎尾鎮經營白牌計程車行,實則掩飾販賣愷他命、毒品咖啡包、毒品煙彈的犯罪行為。
檢方指出,楊姓(33歲)、許姓(31歲)等9人加入「車行」,張姓(27歲)、王姓(29歲)男子等2人則受託協助借用及提供製毒場所。
鍾男備妥毒品原料、封口機、包裝袋等製毒工具,以每包新台幣10元為報酬,指示楊男包毒品咖啡包,委由王男負責混合及分裝,待完成後運回車行儲放。
檢方表示,此販毒集團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及行動電話作為車隊的公務總機,由詹姓男子等人負責輪班接聽電話,聯繫毒品交易事宜,並兼任車行司機駕駛白牌計程車,與買家進行毒品交易,企圖躲避查緝。
檢方今天偵查終結,將李姓男子等11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並持續追查毒品來源與流向。(編輯:吳素柔)1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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