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灣成立主權基金? 楊金龍:須先立法

2021/11/1 14:2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日電)民進黨立委林楚茵關注台灣何時可發展投資型主權基金,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表示,是否成立主權基金是政府的職權,如果要成立,第一件事是要單獨立法,而政府要做的話,央行會配合。

林楚茵今天於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近年各國主權基金都有亮眼的表現,反觀台灣雖然外匯存底增加,卻只能維持穩定的盈餘收入;南韓、越南,馬來西亞都是透過外匯存底作為基金資金來源,台灣也應該考慮跟進。

林楚茵詢問,央行對成立主權基金立場為何;楊金龍表示,央行立場是支持,如果政府要做,可以配合。

楊金龍指出,要不要成立主權基金是政府職權,政府要成立主權基金,仍須先單獨立法;而主權基金要到海外投資、有外匯需求,可以於外匯市場購買外匯,再到海外投資。

至於央行外匯存底是否可做為主權基金的資金來源,央行104年曾發布新聞稿指出,外匯存底與主權財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 SWF)的目的迥然不同,外匯存底的投資標的須具備高度的安全性及流動性,不宜承擔高風險,報酬率必然相對較低;SWF平常承擔較高的風險,報酬率比較高,但發生金融危機時,往往無法全身而退,而遭受龐大的損失,平時較高的報酬率會被抵銷。

新聞稿也提到,台灣如果要另行成立SWF,應先立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由專業機構管理運作。(編輯:潘羿菁)11011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