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中火無煤需考量穩定供電 目標為2034年達成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通過決議2028年完成無煤中火。台電表示,台中電廠無煤供電是台電目標,但時程需綜合考量穩定供電。台中電廠持續減煤減排,現正推動台中電廠新燃氣機組,新1號機預計年底前上線,明年拆除2部燃煤機組,2034年達成無煤化。
立法院會今天在在野黨的人數優勢下,經表決通過國民黨立委羅廷瑋等台中市立委及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提案,決議台中發電廠應逐年提出並落實減煤計畫,並在2028年完成無煤中火的國家減碳目標。
台電表示,台中電廠無煤供電是台電目標,但時程需綜合考量穩定供電。台中電廠持續減煤減排,去年用煤量創歷史新低及空污減排8年近8成是最佳實證,但2019年起,台中電廠發電量已無法滿足台中市用電,數十億度電仰賴外縣市電廠,缺口持續擴大。
台電說明,正推動台中電廠新燃氣機組興建,新1號機預計年底前上線,明年拆除2部燃煤機組,後續待二期4部新機組2031年起陸續供電,同年底啟動拆除3、4號燃煤機組,2034年達成無煤化。
從空品角度,台電指出,根據台灣空污排放清冊統計,台中市整體空污排放若排除台電減量,實際「不減反增」,鎖定已是台中固定污染源空污減量最多的台中電廠做為解方,無助實質空品改善及穩定供電。
此外,台中電廠機組遭指控無照運轉,台電今天再度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電廠目前5部機許可證有效至2026年底,其餘5部申請展延中。依據「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地方政府應於收件7日內完成形式審查及通知7日內繳審查費,繳費後35日內完成實質審查,如必要可延長30日。
台電進一步解釋,6、7、10號機組許可去年12月31日屆期,台電依法在期限前9月4日申請展延,市府9月23日通知審查繳費,台電9月27日完成繳費,環保局10月22日完成現勘。但市府後續審查延宕,展延申請待審候裁至今已9個月。
此外,2、3號早在2020年市府違法廢止許可證被環保署撤銷,環保署同年函文中載明「回到處分前之展延審查狀態」,至今審查延宕超過5年。台電表示,市府審查延宕,明顯違反法規。
台電指出,依「空污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如申請展延後因主管機關審查未完成,於許可證屆滿後依原證內容合法操作。台電依法行政並努力穩定供電,市府不審查反指無照,實屬誤導。此外,台中市用電自2019年起即超過台中電廠發電量,2024年用電更居六都之冠,數十億度電力缺口仰賴外縣市供應。
至於興達燃煤3、4號機,台電強調,2部機目前皆為服役中機組,預計今、明年底除役。因應興達電廠新機組更新計畫,台電於環評時主動承諾除役前減少使用,故於2024年起第1、4季不運轉,今年起轉為備用機組,在備轉率低於8%啟用,目前則配合高雄市府加嚴規範,以每部機使用720小時為原則,啟動過程全程受市府、環保單位監督,回應市府函示,自5月23日迄今並未啟動。(編輯:張若瑤)1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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