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考生遺失身分證又未關手機 英文被扣4級分
2026/2/10 12:14(2/10 12: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0日電)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今天審議學測違規,有考生第2天應試時身分證遺失,英文、國綜、國寫等3考科各被扣1級分,且英文科因攜帶未完全關機的行動電話,再被扣3級分,總計扣4級分。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審議115學年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違規事宜。
閱卷組提報違反答題卷作答規定為931件,例如有考生畫表情符號,或在化學結構式、座標圖上畫笑臉;依簡章規定,在答題卷「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外部分書寫考生姓名或顯示身分,或於作答區書寫與答案無關之文字或符號,皆扣減該節1級分。
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則有562件,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最多(252件,44.84%);其次為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考生攜帶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73件,12.99%);考生於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未停止作答(58件,10.32%)。
有考生在第1天考完學測後,將身分證放在試場座位的抽屜中,第2天應試時發現身分證遺失,監試人員請考生聯繫家長送其他證件,但考生離座後,自口袋中取出未關機的行動電話,考生家長於第3天學測才提供證件遺失的報案證明。
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經討論後,決議持報案證明的第3天考科(數B、社會)不扣分;第2天考科(英文、國綜、國寫)因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且於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3考科各扣1級分;英文科因攜帶未完全關機的行動電話,再多扣3級分,英文總計扣4級分。(編輯:吳素柔)1150210
- 學測考生遺失身分證又未關手機 英文被扣4級分2026/02/10 12:14
- 2026/02/02 11:57
- 2026/02/02 11:3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學測國寫談隔閡 考生換位思考缺愛母親關懷藏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