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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南澳地區海域 將全面開放遊憩活動

2024/1/25 15:44(1/25 18: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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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25日表示,因應水域遊憩活動玩家建議,工旅處啟動南澳地區海域第2階段開放程序,經各單位討論後達成共識,南澳地區海域全年度將可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最慢會在45天內完成開放公告。(讀者提供)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傳真  113年1月25日
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25日表示,因應水域遊憩活動玩家建議,工旅處啟動南澳地區海域第2階段開放程序,經各單位討論後達成共識,南澳地區海域全年度將可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最慢會在45天內完成開放公告。(讀者提供)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傳真 1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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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25日電)宜蘭縣政府今天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後達成共識,南澳地區海域全年度可以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最慢於45天內完成開放公告。

南澳海岸屬於陡降型,潛藏諸多風險,當地於民國107年曾發生長浪襲捲玩沙灘車的遊客,造成5人死亡,宜蘭縣政府同年公告,當地海域全面禁止水域遊憩活動。

縣府於110年修正公告,第1階段開放每年4月至9月可從事「中、低風險」水域遊憩活動,例如獨木舟、SUP等,但全年禁止游泳、衝浪及水上腳踏車3項「高風險」水域遊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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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工商旅遊處今天表示,因應水域遊憩活動玩家建議,工旅處啟動第2階段開放程序,今天邀請中央政府和民間團體等單位共同討論後達成共識,南澳地區海域全年度可以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最慢於45天內完成開放公告。

工旅處指出,在完成第2階段公告開放前,仍須遵守現行南澳地區海域遊憩活動公告,違反規定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具營利性質者,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林恕暉)1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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