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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裝熱水器強制排氣 房東過失害命判賠416萬元

2020/12/2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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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歐姓房東拒絕房客要求加裝強制排氣設備,釀房客情侶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女死者的父母向房東提告求償,高院今天認定房東過失行為與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房東應賠416萬多元。

歐男被控刑事部分,日前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吳姓夫婦提告主張,歐姓房東從民國100年9月30日起,將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某套房出租給女兒居住使用;歐男明知陽台裝設的瓦斯熱水器沒有強制排氣功能,於接獲吳女致電要求加裝強制排氣設備,予以拒絕。

吳姓夫婦說,吳女跟男友在107年2月26日晚間,在套房浴室內洗澡時,因熱水器燃燒瓦斯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充斥室內無法排出,導致2人因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而中毒窒息死亡,請求法院判決歐男賠償。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認為,歐男明知套房的陽台加裝鋁窗,影響空氣流通,卻未裝設具有強制排氣功能的瓦斯熱水器或加裝強制排氣設備,導致情侶因瓦斯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充斥屋內無法排出,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而中毒窒息死亡,歐男對此事故應負過失責任。

合議庭指出,吳女使用熱水器時,疏失沒將陽台鋁窗開啟使空氣流通,也沒確實關閉陽台與房間的落地門,就此事故發生負10%過失責任,經計算,歐男應賠償吳姓女子的父母共計新台幣416萬多元。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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