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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未提新事證 台南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涉賄被告二審無罪

2026/2/13 17:58(2/13 19: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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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議長邱莉莉(右)和副議長林志展(左)等被告一審全數無罪。(中央社檔案照片)
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議長邱莉莉(右)和副議長林志展(左)等被告一審全數無罪。(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3日電)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議長邱莉莉和副議長林志展等被告一審全數無罪,檢方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定檢察官未提出足以影響原判決的新事證,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表示,檢察官僅就原審依職權為證據取捨及心證形成事項再爭執,並對原審取捨證據及判斷其證明力職權的適法行使,持己見為不同評價,未提出足以影響原判決的新事證。

台南高分院認定檢察官提出證據與說服責任的實質舉證責任仍有欠缺,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檢察官可上訴,被告不得上訴。

台南地檢署民國112年3月2日偵結起訴10人,分別是邱莉莉、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其中林士傑於113年7月8日遭槍殺身亡,台南高分院同年8月22日判決公訴不受理。(編輯:李亨山)1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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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涉賄案二審宣判 被告全數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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