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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兩岸體育交流原則不變

2019/12/2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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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5日電)中國國家體育總局今天表示,未來舉辦國際大型賽事,台灣運動員可享受主場待遇。教育部體育署重申,兩岸交流須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框架下進行。

中國大陸國台辦日前公布對台26條政策,未來台灣運動員參加大陸體育賽事、達到相關技術等級並且提出申請,大陸單項運動協會可頒發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由於中國接下來將舉辦2022年北京冬奧會、2022年杭州亞運會,中國國家體育總局今天進一步提出,未來國際大型賽事,將優先考慮台灣運動員的需求,提供訓練、參賽等方面協助,使其享受主場待遇。

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組長許秀玲表示,兩岸交流須遵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包括不可以參加中國全國性或政治性目的的體育活動,她強調這項原則通案適用。

許秀玲指出,無論以任何形式到中國進行體育交流,會提醒民眾或體育團體在提升競技實力時,須注意相關風險成本以及存在的效應。

對於台灣運動員未來參加在中國舉行的國際大型賽事,享有主場待遇,許秀玲認為,即使到中國參加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也是在「國際」框架下參賽,其他形式交流,仍須回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進行。(編輯:吳協昌)1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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